Saturday, July 25, 2009

那天

那天你在我家门边,
坐在车里,
打了电话给我,
说,
出去喝茶。。

我有点苦恼,
因为,
早已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了。。
但却偏偏,
感到窝心。。
忘记了,
自己对自己说的忠言。。

虽然那天,
不愉快地结束。。
但我偏偏,
爱上的你的举动。。

那天,
你打电话说要来载我,
说,
一起出去。。

我微笑了,
觉得你,
还是会关心我的。。

结果偏偏,
你走错路了。。
没来到我家门前。。

我心冷了一下。。
原来,
你已经离我很远了。。

原来,
不记得,
是可以让对方,
难过的。。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不记得一个人,对对方而言是残忍、痛苦的。要忘记一个人,也是很痛苦的。

Anonymous said...

不记得一个人,对对方而言是残忍、痛苦的。要忘记一个人,也是很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