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你在我家门边,
坐在车里,
打了电话给我,
说,
出去喝茶。。
我有点苦恼,
因为,
早已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了。。
但却偏偏,
感到窝心。。
忘记了,
自己对自己说的忠言。。
虽然那天,
不愉快地结束。。
但我偏偏,
爱上的你的举动。。
那天,
你打电话说要来载我,
说,
一起出去。。
我微笑了,
觉得你,
还是会关心我的。。
结果偏偏,
你走错路了。。
没来到我家门前。。
我心冷了一下。。
原来,
你已经离我很远了。。
原来,
不记得,
是可以让对方,
难过的。。
三餐温饱
8 years ago
2 comments:
不记得一个人,对对方而言是残忍、痛苦的。要忘记一个人,也是很痛苦的。
不记得一个人,对对方而言是残忍、痛苦的。要忘记一个人,也是很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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